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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長沙11月11日訊(通訊員 鄧輝 鄧淇文)11月10日,湖南高速交警宜鳳大隊查獲一起使用偽造身份證件、無證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案件,駕駛員肖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當日17:50,桂武北中隊流峰警務站站長李振華帶領民警鄧淇文、繆凌智在岳臨高速流峰收費站檢查過往車輛時,發現一臺牌號為湘D7A**9的小轎車車身多處受損,駕駛人神色慌張,行跡十分可疑。民警立刻示意駕駛員停車熄火,接受檢查。在要求其出示駕駛證時,駕駛員聲稱自己未攜帶駕駛證,並出示了一張身份證。有十年派出所工作經驗的李振華一眼就辨別出這是偽造的身份證,隨即民警控制住車輛,並將駕駛人傳喚到警務站進行調查。
  在民警的嚴正警告下,駕駛人只得出示了自己的真實身份證件。經查,駕駛人叫肖某春,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所有的湘D7A**9小轎車有數十項違法行為未處理,車輛未年檢。肖某春供述,他偽造了這張假身份證,企圖遇到檢查時利用此假證矇混過關。當民警詢問駕駛員肖某春駕駛的車輛何時何地受損時,駕駛員先是百般掩飾,最後供述其在岳臨高速歐陽海服務區附近路段發生了單方事故,因自己無證駕駛,不敢報警,遂駕車逃離了現場。民警鄧淇文、谷喜沿該路段進行細緻勘查,在岳臨高速往南420Km+500m處發現了事故現場,將現場車身碎片和嫌疑車輛進行比對,進一步固定了其交通事故逃逸的證據。
  至此,案件告破,民警對肖某春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同時對其多項交通違法行為合併執行行政拘留15日,罰款3000元。  (原標題:無證駕駛還使用偽造身份證肇事逃逸被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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