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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在線專稿:據韓國《東亞日報》11月3日報道,首爾市出租車運輸事業聯盟已向首爾市政府提出“出租車運輸事業條款改正案”建議,明確了一系列有關乘客的責任及相關賠償,以及司機的義務等條款。
  據悉,該建議包括“乘客在車內嘔吐最高罰款2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000元)、損壞車內設施時需賠款複原、如不付車錢就逃跑則需賠付30倍車費、用假幣或偷來的卡支付車費時需賠付30倍車費”等內容。
  另外,該建議還提出“司機有義務將乘客落在車上的財物歸還原主,乘客需為此支付司機5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80元)以內的報酬”。
  報道稱,此前一直沒有相關法規就乘客因故意或過失而對出租車運輸造成危害時的賠償情況作出規定,所以當相關情況發生時,司機和乘客之間一直紛爭不斷。尤其是乘客在車內嘔吐後,大多數司機無法向爛醉的乘客索要賠償,因喝醉的乘客拒付車費或延遲付款等情況造成損失的情況也十分常見。同樣,乘客有東西落在車上時,很多司機並不會將其歸還失主,有些車主就算歸還失物也會向乘客索要高額補償。
  首爾出租車運輸事業聯盟希望通過這個改正案來減少出租車司機和乘客之間的爭端,首爾市將在對建議案中的具體賠償標準及賠償金額進行研討後,於今年內確定具體計劃。(海燕)
(原標題:首爾將明確出租車乘客賠償措施 車上嘔吐罰一千元)
編輯:SN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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